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下发《通知》私房改扩建申报需四个条件

发布时间: 2017-04-10 16:34:22 发布作者: 众易居长沙装修网 浏览人数:517

为了加强长沙市内五区国有土地上个人房屋建设管理,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下发了《通知》,通知中对相关规划审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,个人房屋建设申报规划行政许可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,下面我们来跟着长沙装修网看看相关介绍。


长沙私房改扩建申报需四个条件

4月9日,记者从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获悉,该局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内五区国有土地上个人房屋(私房)改(扩)、翻建规划审批工作的通知》,将于4月20日起施行。

个人房屋(私房)是指由城市居民以划拨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以个人名义自建自用的、所有权归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既有住宅和非住宅用房。

为进一步加强长沙市内五区国有土地上个人房屋建设管理,规范行政审批行为,该《通知》对相关规划审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。

个人房屋建设申报规划行政许可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:

1、既有个人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(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书),且已具备国土使用权证或权属证明文件、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;

2、申报地块不在政府征收公告规定的征收范围及征收时限内;

3、城镇居民个人房屋改(扩)、翻建应在其土地使用权范围内;

4、申请人和不动产权人(国土证、产权证)需一致。

上面为大家介绍了长沙市相关房屋建设规划的通知,私房改扩建需要上面四个条件,希望对您有帮助,更多长沙楼市新闻请看众易居装修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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